两协会发文直指电视剧行业乱象

时间:2024-02-28 12:32:57
两协会发文直指电视剧行业乱象

两协会发文直指电视剧行业乱象

两协会发文直指电视剧行业乱象,《规范》指出,制作机构应自觉抵制不合理高片酬等行业不良风气,应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两协会发文直指电视剧行业乱象。

  两协会发文直指电视剧行业乱象1

26日,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电视剧网络剧摄制组生产运行规范(试行)》(下简称《规范》),直指“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税逃税、“轧戏”“虐待动物”等行业乱象。对此,众多网友表示:“内容够细,但请严格落实。”

直指N大乱象,轧戏、虐待动物等也有说法了

近年来,影视剧行业中“天价片酬”等问题饱受诟病。《规范》提出“严禁‘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并重申“应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的片酬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的片酬不低于总片酬的30%。”

除了上述突出乱象,此次发文中还针对“轧戏”“虐待动物”“争番位”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规范。去年,导演尔冬升曾发微博怒斥某经纪公司无视行规及合约精神,未经同意接走演员,直言“气得我的血压飙到198”。

针对这类“轧戏”行为,《规范》中指出“演职人员在剧组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得再兼任其他剧组的工作。如遇出国访问、国家演出任务和参会领奖等重要事项必须离开剧组时,需提前报告并经制片人同意方可离组。”

同样在去年,电视剧中一只猫的生死就曾引发多轮对战,影视剧拍摄中“虐待动物”的问题在《规范》中也有了说法——“应加强对参加拍摄动物的保护,根据拍摄情况,设定相应的动物拍摄时长及安全防护措施,尽可能使用专业的动物训练公司和人员提供的动物进行拍摄,不得伤害、虐待动物。”

网友呼吁:严格落实才是王道

《规范》发布后,网友热评直指“落实”问题。有网友举例指出,针对电视剧注水的问题,广电总局曾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指出,“电视剧拍摄制作提倡不超过40集,鼓励30集以内的短剧创作。如确需超过40集,制作机构需提交书面说明,详细阐释剧集超过40集的必要性并承诺无‘注水’情况。”

但“对策”很快出现,一个长故事被拆分为两部,分别以不同的剧名备案、拍摄,变相绕过限制。

同样难管的还有在影视行业中由来已久的“番位之争”,为了平衡“双女主”“双男主”“群星戏”的位置,剧组频出奇招。仅“主演”二字,就衍生出了“领衔主演”“特别主演”“特邀主演”“联合主演”“友情主演”等各种名头,堪称“全员主演”。

对此,多家影视公司曾发起联合倡议,却并无实效。在本次发布的《规范》中,再次提出“片头、片尾署名分别依据合同约定的顺序进行署名。”

  两协会发文直指电视剧行业乱象2

4月26日,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电视剧网络剧摄制组生产运行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提到,坚决抵制不合理高片酬;严格规范电视剧片酬合同管理,严禁“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恶性竞争,不得以演员为唯一议价标准,坚决遏制索取和哄抬高片酬的不良行为。

针对劳务报酬,《规范》指出,制作机构应自觉抵制不合理高片酬等行业不良风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和演员委员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等四家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

应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的片酬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的片酬不低于总片酬的30%。

《规范》还称,剧组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抵制一切有损国家荣誉、破坏宗教信仰和民族团结的行为,抵制各种邪教组织和危害社会安定团结的非法活动及行为;

遵守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杜绝黄、赌、毒等违法行为;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自律公约;依法履行纳税等法定义务。如有违反,视情节及后果轻重,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剧组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并赔偿由此给剧组造成的损失。

在工作纪律和团队管理中,《规范》明确,演职人员的不当言行会对参演的电视剧网络剧作品造成负面影响,演职人员应按照合同规定自我约束,因其不当言行导致作品产生具体损失的(包括不限于停播、撤档、取消购片合同等),出品方(制作机构)有权追究其责任并索赔。

  两协会发文直指电视剧行业乱象3

日前,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电视剧网络剧摄制组生产运行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旨在进一步促进行业正规化、标准化建设,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制作生产监督和运行规范管理,保障摄制组工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合理有效地控制制作成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促进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高质量发展。

《规范》提出,剧组必须严格落实《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坚决抵制不合理高片酬;严格规范电视剧片酬合同管理,严禁“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恶性竞争,不得以演员为唯一议价标准,坚决遏制索取和哄抬高片酬的不良行为。

《规范》明确制片人职责,要求剧组实行制片人中心制,制片人根据《电视剧网络剧摄制组主要部门及人员岗位设置(参考)》,严格把关和合理选聘编剧、导演、主要演员、摄影师、美术师等剧组主创和各部门人员。制片部门的工作应贯穿于电视剧网络剧生产的始终。

同时,规范对工作进程管理、安全与保障、 劳务报酬、生产管理、著作权和署名管理等提出要求。

《规范》,对电视剧网络剧摄制组的职责要求、安全保障、生产管理、用工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要求,同时对演员片酬再次进行了规范。

《规范》中强调,制作机构应自觉抵制不合理高片酬等行业不良风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和演员委员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等四家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应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的.片酬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的片酬不低于总片酬的30%。

尔冬升谈演员轧戏

值得一提的是,《规范》中还对质疑声颇大的演员“轧戏”情况进行了要求。《规范》中称,演职人员在剧组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得再兼任其他剧组的工作。如遇出国访问、国家演出任务和参会领奖等重要事项必须离开剧组时,需提前报告并经制片人同意方可离组。

演员轧戏一直被认为是行业“毒瘤”之一,一些知名演员往往会在同一时期拍摄多部影视剧,也就出现了抠像、替身出演等问题。某位演员曾回忆,自己拍摄某部剧集时,本来和剧中一号演员有多场对手戏,但因为对方在另一个剧组,导致他在二十多天的拍摄中,始终和该演员的替身拍摄。

李少红谈演员轧戏

著名导演尔冬升曾在社交平台上怒骂某演员的经纪公司,未经他同意就把演员接走。尔冬升明确表示,任何有演员道德的艺人,都不应该轧戏、拍广告、拍综艺。

著名导演李少红也曾表示,如果遇到了耍大牌的演员,没拍完就坚持要走的话,那么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删除该演员的戏份。因为这样的艺人是对自己和整个剧组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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